关于印发《政协濉溪县委员会委员联络组工作考核办法》的通知

来源:办公室   发布日期:2024/4/11

县政协办公室、各专委会、各委员联络组:

《政协濉溪县委员会委员联络组工作考核办法》已经县政协十一届十一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
政协濉溪县委员会

2024年3月28日

政协濉溪县委员会委员联络组工作考核办法


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委员联络组工作,增强工作实效,根据有关规定,结合实际,修订本办法。

一、考核原则

以所联系的专委会为主体,以委员参加活动的登记情况为基础,以委员参加活动和在活动中发挥的作用为重点进行考核。

二、考核范围

县政协各委员联络组。

三、考核内容

考核实行百分制,由基础分和创新加分两部分组成。

(一)基础项目(100分)

1.开展活动情况(15分)

工作计划及时上报所联系的县政协委室(3分);根据工作计划,按规定时限将半年小结和全年工作总结上报所联系的县政协委室(3分);委组活动有记录,并将活动开展信息及时上报所联系的县政协委室(3分);全年委组开展学习、调研、视察总数不少于4次(6分)。

2.参加县政协集体活动(10分)

按时组织委员出席县政协全体会议,全体会议期间,委员未请假或请假未准全程缺席的,每1人扣5分,缺席1次大会或讨论活动,每1人(次)扣1分;按照规定,参加县政协集体活动(学习、调研、视察、公益等活动),县政协开展集体活动(不包括全体会议),委员未请假或请假未准,每缺1人(次)扣2分。

3.撰写调研报告(5分)

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调研视察活动,全年不少于2次,活动结束后形成调研报告并上交有关委室。

4.提交提案情况(20分)

组织委员积极撰写提案,全组每年提交提案(含集体提案和联名提案)人均1件以上,少1件扣5分,总分扣完为止。

5.反映社情民意情况(10分)

县直委员联络组人均至少上报1条,各镇委员联络组人均至少上报2条有价值的社情民意信息,每少报1条扣5分,总分扣完为止。

6.办实事、好事情况(5分)

全年组织委员开展公益活动不少于2次,少开展1次或全组每年办实事、好事人均少于2次的扣5分,总分扣完为止。

7.信息宣传情况(10分)

积极推介本地政协工作特色亮点和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,及时向县政协办公室报送活动宣传稿件,县直委组不少于3篇,新闻图片不少于4张,各镇委组不少于6篇,新闻图片不少于8张,每少1件(张)扣2分,扣完为止。

8.提交大会发言情况(10分)

各镇委员联络组每年至少报送1篇大会发言,县直委员联络组每年至少报送2篇大会发言,按要求报送的得10分;未按要求报送的,不得分。

9.“请你来协商”工作开展情况(15分)

紧紧围绕党政关注的要事、民生改善的实事、社会治理的难事,开展“请你来协商”活动,注重把握“选题、调研、协商、报送、督办、反馈”等六个环节,形成协商议事完整的“闭环”。全年县直委组开展协商活动不得少于1次,各镇委组不得少于2次。

(二)创新加分

1.开展视察、调研等活动所形成的报告被县领导批示的每篇加3分。

2.提交提案被县领导批示或被列为县政协重点提案的,每件加3分,集体提案每件加3分,优秀提案每件加4分。

3.委组委员引荐企业、项目到濉溪落户的(作为县政协办招商信息),加10分。

4.社情民意信息被全国、省、市、县媒体采用的,每篇分别加8分、6分、4分、2分;被国家、省、市、县领导批示的,每篇分别加8分、6分、4分、2分。

5.对委员联络组创新探索出有特色、有亮点、有成效的履职模式,得到全国政协、省政协、市政协、县政协肯定的,每次分别加10分、8分、6分、4分。

6.大会发言材料被列为大会口头发言的每篇加6分,书面发言的每篇加2分;大会发言材料被县领导批示的,每篇另加3分。

7.各镇(开发区)、县直各部门的重要会议和活动邀请政协委员参加,重大决策征求政协联络组和本单位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每次加1分(存在图片或影像资料),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。

8.为市县政协提供各类学习培训、经验交流活动场所的每次加5分(含县政协领导组织的集体活动)。

9.为市县政协报送文史稿件并被采用的,每篇加5分。

10.县直委组全年深入基层帮助调解群众矛盾纠纷2件;各镇委组全年对2-3个镇直部门或驻镇单位进行民主监督评议,被评单位制定整改方案,按照规定期限反馈整改情况,各加5分。

四、考核办法

(一)委组的履职考核工作在县政协党组会议和主席会议领导下进行,由县政协办、各专委会组织实施;

(二)考核组考评以目标管理考核和委员履职考核相结合方式,实行半年初评、全年总评。考核组依据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,在各联络组自评的基础上,通过听(总结报告)、看(工作记录)、查(提案、调研、视察、评议、社情民意、宣传报道等资料)、询(充分征求县政协各委办等各方面意见)等形式,按照百分制进行综合评分;

(三)材料要求上报县政协相关委室的,以收材料为准,由相关委、办负责计分。

(四)委组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周期为上一年度12月1日至本年度11月30日,每年12月上旬开展当年度委组考核工作。

五、考核等次

对委员联络组工作评定分为优秀、良好、一般三个等次。累计分90分以上(含90分,下同)的为优秀;70-89分的为良好;70分以下的为一般。基础分项目中有1项为0分的,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等次;基础分在80分以下的,不得被评为优秀等次。

六、结果应用

(一)年度考核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委员联络组的依据,每年向县政协常务委员会议报告,并在全体会议上印发,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县委组织部、统战部;

(二)考核结束以书面形式通报到各委员联络组,同时抄送到各组组长所在单位和镇(开发区)党委,作为机关单位评先推优工作的一项参考依据;

(三)考核结果低于80分的且排名全县倒数第一的,县政协将给予通报批评,并对其组长进行约谈。







  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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