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城市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。小区作为群众生活的基本场所,是城市治理的最基本单元、最末梢神经。做好小区精细化管理服务工作,对于提升群众幸福指数,建设现代化美好濉溪具有重要意义。
一、我县小区治理工作现状
近年来,我县小区治理工作在县委、县政府的领导下,取得了一定成绩。特别是2023年1月全县住宅物业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攻坚行动开展以来,全县各级各单位挂图作战、合力攻坚,扎实推进四大片区综合执法活动,小区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,红色业主委员会(含物业管理委员会)成立率达到90%以上,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,得到群众广泛认可。
二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
由于受城市规划及区域发展影响,我县住宅小区目前仍主要集中在濉溪镇及濉溪经济开发区。以主城区濉溪镇为例,濉溪镇下辖23个城市社区、5个农业村,常住人口约16万人,共有336个住宅小区,其中:61个商业小区、23个安置小区、252个老旧小区(含单位家属院)。呈现出老旧小区多、居住人口多、服务需求多、活动资源少的“三多一少”特点,小区日常管理服务压力较大。对标沪苏浙等先进地区,对照群众更多元化的服务需求,我县小区治理在工作理念、工作方式和措施落实等方面仍有较大差距。
(一)群众投诉较多。以主城区濉溪镇为例,2023年全年,仅政务服务便民热线“12345”转办群众来电反映问题3097件次,达到日均8件次,其中:住宅物业方面1398件次,占比45%;城市管理方面584件次(含违法搭建191件次、占道经营130件次),占比19%。小区住宅物业及城市管理执法方面反映问题尤为突出。
(二)基础设施欠账。在老旧小区改造方面,整体改造标准相对较低,老旧小区(单位家属院)外立面陈旧破损、空中管线混乱、照明设施缺失等问题长期存在。在安置小区方面,辖区内已交付的23个安置小区,群众均未缴纳维修基金,存在房屋超出质保期后的维护难等突出问题。在活动阵地方面,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滞后,能够提供给群众日常活动的空间阵地较少。
(三)网格未能做实。我县住宅小区虽已建立基本网格,但作用发挥十分有限,与“多网合一、一网统管”的目标差距较大。主要表现在日常管理服务虚化,主城区濉溪镇108个网格的网格员普遍为社区“两委”干部兼任,未达到“1专1兼”的要求,导致网格员走访流于形式。在工作机制方面,“大城管”工作体系尚未有效建立,综合执法进小区未能实现常态化,小区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服务长效机制亟需健全。
(四)共建氛围不浓。一方面,居民是城市建设、城市发展的主体,但在小区物业管理等实际工作中,未能充分调动居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,有时存在“干部在干、群众在看”的现象,日常协商议事作用发挥不充分。另一方面,辖区共建单位、在职党员报到缺乏有效的活动制度和激励机制,县镇社区干部对志愿服务等社会组织不够重视,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任务艰巨。
三、推进小区管理服务精细化的建议
(一)坚持党建引领,增强发展动力。夯实组织基础。加强社区小区网格党支部、楼栋党小组建设,选优配强小区党组织班子,真正把党的领导融入到小区治理的各方面、全过程。持续实施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迭代升级工程,着力推进社区去机关化,利用小区物业用房、社区配套用房、闲置用房等资源,打造一批社区邻里中心,将党建服务阵地延伸到群众家门口,把各类资源最大限度留给群众。打造红色物业。围绕“皖美红色物业”创建目标,持续推进红色业委会组建工作,支持政治素质好、服务意识强、群众威信高的小区党员参选业委会成员。加强小区物业考核指导,引导物业企业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,努力把小区物业力量打造成为党的工作队。
(二)做实做细网格,提升管理能力。充实一线力量。参照合肥等地区先进做法,面向退休党员、热心市民等招募部分专职网格员,并适当落实相应补助,让网格员走访真正落到实处,畅通民情民意反映渠道。推动执法下沉。建立健全“大城管”工作体系,结合城管进社区等工作,将辖区城管、公安、市场、住建等多方执法力量纳入社区小区网格,实现定人、定岗、定责,完善问题上报、流转、处置、评价工作流程,及时反映小区居民诉求,帮助解决小区管理、矛盾纠纷、治安防控、环境整治等问题,努力实现“微事不出格、小事不出社区、大事不出镇”。
(三)推动协商议事,激发自治活力。搭建协商平台。丰富拓展“请你来协商”基层协商内涵,推广二里社区御溪荣境小区“居民议事厅”等做法,利用小区党群服务站等阵地搭建居民协商议事平台,由社区党组织定期召集业委会、业主、物业公司等开展多方协商议事,调动群众参与小区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优化协商机制。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,围绕群众关注的公共服务设施、小区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协商议事,进一步规范协商议事流程,建立健全“提出议题—确定议题—组织协商—分工落实—全程监督—结果运用”的协商议事机制,推动协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反馈,接受群众民主监督,逐步实现民事民议、民事民办、民事民管。
(四)深化志愿服务,凝聚服务合力。发挥党员作用。完善在职党员“三报到”制度,建立“党员亮身份”“党员之家”挂牌制度,引导党员居民在小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探索党员报到积分管理机制,组织动员小区党员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和认领服务项目,推动党员亮身份、亮承诺、亮服务。汇聚社会力量。充分整合辖区机关事业单位、志愿服务组织、有偿服务企业等组织力量,进一步完善“资源、需求、项目”三张清单,积极搭建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小区治理平台,努力打造多元共建共治共享格局。